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

証婚之舉棋不定

早已決定在酒店進行証婚,那該是6pm/6:30pm還是8:30pm呢?

考慮到8:30pm可能有部分賓客還沒到,現場又好像會好混亂及嘈吵,我們是想在入席前先做証婚儀式的。也想到如果是很好的親戚和朋友都會願意早到一點觀禮,所以也就決定在6pm証婚,還可以剪片做highlight。

所以我很快地confirm了律師。原本是要找好評如潮的Anthony Lam,他也很好的親自回覆,但最後是有另一位bride to be比我早一點confirm了他。不過Anthony說他的太太Cana有期,可以為我們証婚,基本上他們的style都差不多。我事前有看過blogger說Anthony的太太也是超細心和非常好服務,那我就馬上確定了。
上星期非常有效率地到他們中環的律師樓和Cana見面,印象非常好好好!! Cana很友善,每個細節都解釋得非常清楚,她讀誓詞的時候真的有一刻感動,突然覺得好莊嚴^^。而且她和我的攝影師及MC都好熟識,當天應該會很有默契。

怎料我confirm後一直在研究証婚時間這個問題,想了又想竟覺得8:30pm可能會是一個比較好的証婚時間。因為在聚人的見證下簽紙好像比三五知己較為莊嚴,而且,即使不是最最最好的朋友也應該想看到簽紙的過程吧?
十五十六好想改時間,又一切都確實了...
找了Anthony和Cana真是非常幸運,因為在一切已confirm的情況下,Anthony還容許我改時間,實在太感動了! 而Anthony亦說他該時間有期可以轉為由他証婚,原本Cana也很好,不變亦沒問題,既然Anthony提出我也不反對了!

所以最後又變8:30pm的儀式和由Anthony見証,感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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